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推行以“干部問事、群眾說事、集中議事、及時辦事、定期評事”相結合的“村民說事”制度,注重把“村民說事”與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相結合、與增進了解溝通感情相結合,切實讓村干部與群眾零距離接觸、面對面交流,在落實基層民主、保障黨員權利、促進社會和諧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。 一、實施原因 一是實施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是構建和諧新農村的需要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群眾的各項利益訴求涉及面越來越廣,期望值越來越高,解決好群眾的各項利益訴求,不僅有利于增進干群之間的感情,也有利于和諧社會建設。但在一些地方,一些村干部忽視群眾的要求,漠視群眾的呼聲,不能處處以群眾利益為重,不能時時踐行干部職責,干群之間沒有采取很好的形式面對面反映情況、解決問題,導致干群關系緊張,甚至激化升級,造成干群之間感情隔閡,村里的各項工作得不到群眾的支持,無法正常開展。因此,實施“村民說事”制度,為干群聯系和交流創造“綠色通道”,促進干部與群眾之間增進感情,維護新農村的和諧穩定。 二是實施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是轉變干部作風的需要。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。許多地方大張旗鼓的為群眾修路架橋、通水架電,理應得到群眾的擁護和贊賞,但由于一些干部在辦實事時,自已擅自做主,不征求群眾意見,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工作不向群眾更公開,導致群眾不僅對干部個人有意見,也對項目的實施有懷疑。因此,實施“村民說事”制度,能使干部真正站在農民群眾的利益上想問題、作決策,群眾全過程監督干部、監督項目,既還給村干部一個清白,又讓群眾得到實惠,實現“雙贏”局面。 三是實施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是發展好基層民主、保障黨員權利的需要。農民群眾是農村改革和農業結構調整的實踐主體,是農村各項工作的直接參與者,離開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農村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。“村民說事”制度能讓干部心中始終想著群眾,堅持從群眾中來,到群眾中去,從農民群眾的實踐中汲取營養,改進工作。 二、主要做法 界定重點,做到內容具體化。說事重點主要有四個方面:一是說經濟發展中的難事。注重把產業結構調整、主導產業培育、招商引資等影響經濟發展的難事列入“說事”內容。二是說新農村建設中的大事。引導群眾圍繞活躍文化生活、推進鄉風文明、加強平安建設等方面暢所欲言,提出合理化的建議。三是說影響穩定和諧的雜事。鼓勵群眾對矛盾糾紛事、要求解決事、村務財務事等影響本村和諧穩定的雜事及時反映,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,確保小事不出村莊、大事不出鄉鎮。四是說班子建設的孬事。對班子自身教育、黨員教育管理、干部作風、廉潔自律等方面提出問題及改進辦法。 規范程序,實現運行科學化。采取“問、說、議、辦、評”“五步法”規范說事程序:一是干部問事。實行村干部分片包干,每人聯系一定數量的農戶,每月走訪一次農戶、召開一次座談會,及時掌握村情民意。二是村民說事。把每月12、28日固定為“說事日”,村民有任何問題和建議都可以“說事”。三是集中議事。由鄉鎮包村干部、村干部、黨員代表、村民代表組成議事會,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建議進行集中討論,現場答復。四是及時辦事。能立即解決的,當場解決;當場不能解決的列出計劃,明確責任人限期解決。對于一些重大決策、重大事項,擇期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公決,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擇權和監督權。五是定期評事。每半年組織一次評議,一般與對村級班子和村干部的半年考核同步進行,由村干部向黨員和群眾代表通報問事、說事、議事、辦事情況,并對辦理結果進行民主評議。 強化措施,確保落實精細化。為確保村民說事制度有效運行,配套建立了“五有、四問、三議、兩考”保障制度。“五有”即有說事場所、有說事機構、有說事制度、有說事熱線、有說事臺帳。“四問”即問分管的事,把責任弄清;問群眾反映的事,把原因理清;問納入辦理的事,把群眾的要求搞清;問已經辦結的事,把群眾的滿意度摸清。“三議”即突發事、急難事隨說隨議隨辦;熱點事、敏感事讓村民代表參與議、監督辦;全局事、集體事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共同議、集中辦。“兩考”即說事工作情況作為一個重要指標納入目標管理,實行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,考核結果與評先樹優、經濟待遇掛鉤。群眾滿意率低于80%的不能評為“五個好”村黨支部,低于60%的扣黨支部書記績效工資的10%。 穩步推進,注重落實原則化。一是堅持村民自治的原則。要放心讓村民“說事”,即使是給村班子提意見,也要本著“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”,不解釋、不爭辯,虛心接受,決不指責群眾,村民在“說事室”里反映的情況,都要做好記錄,對一些較大的問題,必須提交村民代表議事會討論,以議事會決定的事項為準,不準某一人說了算,任何人不準凌駕于村民代表議事會之上,真正把村務的決策權交給群眾。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。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,認真做好調查,根據實際情況,按照有關政策、法律要求做好處理。三是堅持高效快捷的原則。對村民反映的問題,能夠解決的盡快解決,應該解決而又一時解決不了的,要向群眾說明情況,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決。四是堅持上下聯動的原則。對屬于本村解決不了的問題,以整改建議書的形式逐級上報,由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出面解決。五是本著對群眾負責、讓群眾滿意的原則。對群眾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,落實專人幫助解決,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當事群眾。要通過強化辦事責任,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件件有落實,事事有回音。 三、主要成效 一是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成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“助推器”。通過“村民說事”制度,讓群眾出主意、想辦法,共同為經濟發展獻計獻策,“說”出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“實招”和增加農民收入的“新舉措”,實現了農村經濟發展,農民發家致富。孟莊鎮尚巖村組織群眾說發展、說信息,議思路、議措施,讓群眾真正了解結構調整的好處,從而改變了過去“干部磨破嘴,群眾不動腿”的現狀,變成了群眾自愿調整、主動調整的格局,全村80余戶村民規模種植大棚蒜黃500畝,產值200萬元,戶均收入達6000余元。 二是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成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“潤滑劑”。 實行“村民說事”制度后,使村務決策建立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,減少了村務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,也使村干部抓工作的方式由“背靠背”變為“面對面”,由“繞來繞去”變為“直來直去”,做到了遇事同群眾商量,集思廣益后再做決策,在黨群、干群之間架起了溝通橋梁。為解決村民行路難問題,西王莊鄉東王莊村籌資25萬元,硬化村內道路4條3000余米。在施工過程中,個別村民對修路資金使用情況不清楚,懷疑猜測,有的甚至傳播謠言。該村老黨員閆明山說出群眾想法后,村黨支部把道路硬化的投資、物料、人員分配、付款等情況,由各自經手人一一說清講明,及時解開了群眾心頭的疙瘩,還了干部一個清白。 三是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成為加強基層民主建設的“防護堤”。過去,由于村民對村“兩委”工作不了解、不理解,導致個別村民對村里安排的工作設障礙、不支持。通過“村民說事”,村黨支部把涉及全村重大事項、重大決策都交給村民集體討論、共同商量、達成共識,既保障了廣大村民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決策權和監督權,又調動了他們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積極性,“村民說事”室變成了凝心聚力的“民心室”。在建設利民工程棗莊全民健身中心時,永安鄉黃莊等村莊需要整體搬遷,但部分村民不愿意搬遷,通過說事,向群眾講政策、講好處,讓群眾看長遠、算大帳,廣大群眾積極支持、主動搬遷,確保了工程的順利推進。 四是“村民說事”制度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“催化劑”。利用“村民說事”這個平臺使絕大部分小問題在升級為糾紛前就處理好,一般性問題在糾紛尚未激化前就解決好。推行“村民說事”制度以來,共化解農村各類矛盾糾紛870多起,避免上訪事件11起,全區90%以上的矛盾糾紛解決在村一級,農村信訪總量同比下降了26%。2009年我區被評為“全國平安建設先進區”。 四、探索與評論 一是必須緊緊抓住提高基層干部素質這個關鍵,不斷提高基層民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。推行“村民說事”制度的實踐證明,一個凝聚力、戰斗力強的村班子,必然能夠得到群眾的擁護,也就能夠領導好村民自治;反之,一個軟弱渙散的村班子,由于在群眾中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,說話無人聽,辦事無人跟,領導好基層民主建設根本無從談起。因此,必須把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同步規劃、同步安排、同步建設,突出加強基層干部的作風建設,切實提高干部素質,增強基層干部的群眾觀念,不斷鞏固村級組織的核心地位。 二是必須始終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,善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。農民群眾是農村改革的實踐主體,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直接參與者。“村民說事”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終擺正了群眾的主體地位,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思想。因此,發展基層民主,必須始終堅持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,誠心誠意相信群眾、依靠群眾,不斷探索發展基層民主、增強群眾民主意識和民主素質的好方法,最大限度地維護好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督權和決策權。 三是必須注重制度建設的創新,努力建立基層民主建設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。“村民說事”制度之所以能夠取得實效,關鍵是它把“說事”這種干群互動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來,并不斷創新,形成了相應的配套工作機制。因此,必須著手對基層民主建設中的成功經驗和作法,進行認真地總結和提煉,著眼于根本建設和長遠建設,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規律性的東西用制度規范下來、固定下來,才能真正長久地推動基層民主建設的規范化、制度化和經常化。 五、相關材料 1、2006年,“村民說事”制度在《人民日報》華東新聞版上刊登,并專門對“村民說事”制度發表了評論文章,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經驗交流和推廣。 2、“村民說事”制度先后在《檢察日報》、《人民權利報》、《大眾日報》、山東新聞網、《棗莊日報》、《棗莊基層組織建設通報》等10余家新聞媒體上進行刊登宣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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