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務服務“一窗通辦”改革項目旨在通過設置綜合窗口,實現政務服務場所“前臺綜合受理,后臺分類審批,統一窗口出件”的綜合服務模式。參照省定考核細則,縣政務服務中心按照“1+3”模式設置,即保留公安、稅務、婚姻登記三個部門專區,其他縣直部門業務均納入綜合窗口;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按照“1+1”模式設置,即保留派出所窗口,其他鎮直各部門業務均納入綜合窗口;村級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綜合窗口。縣鎮兩級綜合窗口對專區(專窗)外的所有服務事項進行無差別受理。
實施改革工作前,縣政務服務中心前后臺共125人,實施改革工作后,縣政務服務中心縮減到87人,減少38人,減幅達30.4%,保留人員均為各部門在職在編的業務骨干。按照每年人均10萬元測算,每年為縣財政減少人員成本380萬元。
縣鎮村三級政務服務事項均由綜合窗口通過統一受理平臺進行受理,通過系統超時預警、辦理實效監督,保障統一受理平臺受理、分發、辦結等各環節及時辦結,實現一個窗口使用所有專業系統,真正做到政務服務“一網通辦”、“一窗通辦”。利用鎮村兩級綜合窗口陣地,下沉15個縣直部門的355個服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