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州新聞網訊 (通訊員李鑫鑫、王江杰)沉迷于購買體彩和在境外網站賭球,輸光錢財,負債累累仍不收手,為繼續賭博翻本和償還債務,騙取多家專用汽車公司購車款178.4萬元。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近日,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,并處罰金,同時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歸還被害單位。
“李某甲騙取了我們公司2臺專用車,價值共計31.15萬元!”2023年6月,湖北A公司銷售人員李某乙到派出所報警。
李某乙通過多年合作伙伴結識了被告人李某甲,李某甲系汽車經銷商,2023年3月,李某甲聲稱要訂購2臺專用汽車,于是在李某乙的促成下,A公司與李某甲名下的四川B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。同月,A公司派人將2臺車送至約定地點,李某甲出具了收條。
隨后,李某乙多次找李某甲催要車款,李某甲均以買家未付款為由拒付車款。2023年4月,李某乙通過多方查證,發現李某甲在提車當日就已經低價虧本將2臺車賣出,且已收到車款。
作為一名汽車經銷商,為何低價甚至虧本將車賣出?
原來,負債累累的李某甲找李某乙買車,并不是為了從中賺取差價,而是打起了購車款的主意。從A公司購車,再低價轉賣,所有車款被李某甲用于償還債務和賭球,面對A公司催要車款的情況,李某甲則報著能拖則拖的心態,以各種理由推脫……
“當時鬼迷心竅,想通過賭球一夜暴富,沒想到一直輸,輸了40多萬,還欠大量車款和小額貸款,我只有繼續賣車,用車款賭球,想著贏了就可以把之前的窟窿都填上了……”于是,執迷的賭徒李某甲多次上演“空手套白狼”。
經查,A公司并非唯一受害者。2021年至2023年,李某甲以賒欠車款的形式,陸續向湖北4家專用汽車公司訂購了13臺專用車,總價值200.19萬元。車一到手,立即轉賣,且為確保上述公司繼續履行合同,僅支付部分定金,共騙取他人車款共計178.4萬元。李某甲到案后,堅稱自己只是欠錢不還,這屬于合同糾紛,不構成犯罪。
究竟是合同詐騙還是合同糾紛?
“我們在辦案中發現,李某甲多次故技重施,在負債累累且無力償還的情況下簽訂合同,將收取車款用于賭博、還債和揮霍,無實際履行能力和誠意,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,涉嫌合同詐騙罪。”2024年4月,曾都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李某甲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
此外,在審查逮捕過程中,李某甲多次提到自己還欠十堰一家公司(上述湖北4家專用汽車公司之一)10余萬車款,結合李某甲的犯罪模式,檢察官意識到可能存在遺漏犯罪事實。為精準指控犯罪,該院從證人證言、犯罪嫌疑人的財產狀況、車輛出售情況、車款去向等方面,向公安機關提出7條繼續偵查意見,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,最終成功追訴一起合同詐騙犯罪事實。
2024年6月,該案被移送至曾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。在審查起訴階段,檢察官依法向李某甲闡明認定合同詐騙罪的理由、法律依據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充分聽取了被害人李某甲及其辯護人意見,在其辯護人的見證下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。
2024年7月,曾都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李某甲提起公訴。日前,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