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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、商、西周時期隨州的歷史和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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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、商、西周時期隨州的歷史和文化


第二節(jié) 殷商、西周時期的“南土”
    一、殷人南征的要道
  商周時期,今隨棗乃至整個江漢地區(qū)被稱作“南土”。在殷墟出土武丁時期的甲骨卜辭中涉及“南土”的就有以下幾方面的內(nèi)容:一是卜問農(nóng)業(yè)收成的,如“甲午卜亙貞,南土受年”;一是卜問將士是否安全、有無戰(zhàn)事的,如“多霄亡禍在南土”?“雀亡禍在南土,果告事”;一是卜問是否應(yīng)對南土用兵的,如“王曰:‘蟲余自征,不征’”等。吳量愷:《曾隨文化與名城隨州》,《炎黃文化與名城隨州》,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商人所說的“南土”,與周人所說的“南土”區(qū)位基本相合。《左傳·昭公九年》記周景王的話說:“及武王克商,蒲姑、商奄,吾東土也;巴、濮、楚、鄧,吾南土也。”隨州地處鄧、楚之間,鄧、楚為“南土”,隨州地區(qū)當在其中。“南土”有時也作“南鄉(xiāng)”、“南國”,前者如《詩經(jīng)·商頌·殷武》云:“維女荊楚,居國南鄉(xiāng)。昔有成湯,自彼氐羌,莫敢不來享,莫敢不來王,曰商是常。”周景王說荊楚居“南土”,這里說荊楚居“南鄉(xiāng)”,二者名異實同;后者如西周銅器《中方鼎》有“王令中先省南國”銘文,從整篇銘文內(nèi)容分析,這里的“南國”相當于“南土”、“南鄉(xiāng)”。
  據(jù)《史記·殷本紀》記載,商王朝自仲丁以后,“弟子爭相代立”,都城屢徙,一度中衰,于是“諸侯莫朝”。荊楚在此時大概也不向商王朝貢。商王盤庚遷殷以后,社會逐漸穩(wěn)定,“殷道復(fù)興,諸侯來朝”。可能荊楚仍然無視商王的共主地位,不朝不貢。商王武丁時,國力強盛,為了懲治不朝者,發(fā)起了對荊楚的征伐。《詩經(jīng)·商頌·殷武》描繪了這次戰(zhàn)爭的狀貌:“撻彼殷武,奮伐荊楚。(深)入其阻,裒(俘)荊之旅。有截其所(處),湯孫之緒。”西漢毛公傳曰:“殷王,武丁也;荊楚,荊州之楚國也。”東漢鄭玄箋曰:“殷道衰而楚人叛,高宗撻然奮揚威武,出兵伐之,冒(深)入其險阻。謂逾方城之隘,克其軍率而俘虜其士眾。”商軍越過“方城之隘”伐楚,勢必取道隨棗走廊。由此不難看出,隨棗走廊是殷人南征的要道。
  殷人這次南征不僅取道隨棗走廊,而且還借助了包括隨棗走廊在內(nèi)的漢東地區(qū)諸方國的軍事援助。這在甲骨卜辭中已有記載:“乙未[卜],貞:立事[于]南,右比[我],中比輿(舉),左比曾。”“乙未卜,貞:立事[于南],右比我,[中]比輿(舉),左比[曾]。十二月。”這兩條甲骨卜辭,均屬于武丁時代,內(nèi)容相同,各有殘缺,可相互彌補。“立”,即蒞;事,即“國之大事,在祀與戎”的戎事。“立事于南”,是說商王武丁親臨南方,指揮戰(zhàn)爭。右、中、左見于郭沫若《殷契粹編》597片卜辭:“丁酉,貞:王作三師右、中、左。”足證是指右、中、左三軍。我、曾、舉都是方國名。據(jù)李學(xué)勤考證,曾的地望在今湖北棗陽、隨縣、京山到河南西南的新野這一范圍內(nèi),舉在漢東舉水流域。我即其他卜辭中所見的“我方”,當與曾、舉比鄰,其地望不可考。“比”有聯(lián)合、配合之義。 這兩條卜辭是說:商王武丁親率右、中、左三軍,在我、舉、曾三個方國的配合下征伐荊楚。這正與《詩經(jīng)》“奮伐荊楚,深入其阻”的內(nèi)容相呼應(yīng)、相補充。羅運環(huán):《楚國八百年》,武漢大學(xué)出版社1992年版
  隨棗走廊既是殷人南征的要道,又是他們往來江漢地區(qū)的通途,因而在這里留下了他們的遺跡。1977年3月,考古工作者在今隨州淅河梁家畈發(fā)掘清理了一座商代墓葬,出土銅器、觚、鑿、斧、戈各1件,銅爵、(片斤)、刀各2件。據(jù)有關(guān)專家研究,這批青銅器的形制、紋飾等主要特征,均與湖北黃陂盤龍城所出商代二里岡同類器物基本相同,時代為商代中期。隨州市博物館:《湖北隨縣發(fā)現(xiàn)商代青銅器》,《文物》1981年第8期 也就是說,早在武丁征伐荊楚之前,殷人已基本上控制了隨棗走廊。
   
  二、周人“俘金”的通衢
  周王朝建立后,為了其南疆的安全,在漢水東、北部地區(qū)分封了許多同姓諸侯國,即所謂“漢陽諸姬”。雖說有諸姬拱衛(wèi),周王朝仍不斷對江漢地區(qū)進行征伐。如西周青銅器《墻盤》銘曰:“廣笞楚荊,唯狩南行”;銘曰:“殳駿從王南征,伐楚荊。”《古本竹書紀年》也說:“昭王十六年伐楚荊。”周王朝為何頻繁對居于江漢地區(qū)的荊楚用兵呢?我們以為,周人除了鞏固和加強對這一地區(qū)的統(tǒng)治外,掠奪當時最重要的物資——銅,可能是一個重要原因。因為在周代甚至更早,青銅制造的產(chǎn)品是當時最先進、最有力的工具或武器,誰充分擁有銅,誰就有強大的勢力。而長江中下游一帶正擁有豐富的銅礦藏,這里的礦藏至遲在西周時期已經(jīng)開采。考古發(fā)現(xiàn)表明,在湖北大冶銅綠山、陽新港下及與之毗鄰的江西瑞昌銅嶺等地都發(fā)現(xiàn)了西周或東周時期的采銅遺址,瑞昌古銅礦的上限甚至可到商代中期,在安徽南部的銅陵、繁昌等地也發(fā)現(xiàn)了大量周代銅礦采冶遺址。正是上述地區(qū)擁有的豐富的銅礦資源,成為周王朝南征的主要目標之一。后德俊:《湖北科學(xué)技術(shù)史稿》,湖北科學(xué)技術(shù)出版社1991年版 對此,出土文物已作了證實。西周青銅器《過伯簋》銘文記載:“過伯從王伐反荊,俘金,用作寶尊彝。”有的學(xué)者認為,這里的“俘金”,是指奪得的銅器。楊寬:《西周時期的楚國》,《江漢論壇》1981年第5期 實際上,這位西周王朝的大臣獲得的不是銅器而是銅、錫等原料。這是因為在西周前期,楚國不可能有大量銅器,而且將掠奪來的青銅器破碎后再行熔化鑄造,比用金屬銅、錫直接生產(chǎn)青銅器更費時耗力。《詩經(jīng)·魯頌·泮水》:“憬彼淮夷,來獻其琛,元龜象齒,大賂南金。”這里的“南金”,也應(yīng)指江南出產(chǎn)的金屬銅,而不會是銅器。西周王朝的貴族大臣們將其在南方征戰(zhàn)中獲得的銅鑄禮器,并將其功勞銘刻其上,這恰好說明攫取金屬銅是他們南征最重要的目的和最大的收獲,否則是不會銘記于青銅禮器之上的。后德俊:《湖北科學(xué)技術(shù)史稿》,湖北科學(xué)技術(shù)出版社1991年版
  如果說商代的隨棗走廊是殷人南征的要道,那么,西周時期的隨棗走廊則是周人“俘金”的通衢。周朝的軍隊無論是由關(guān)中直驅(qū)江漢,還是由中原南下荊楚,隨棗走廊都是必經(jīng)之地。當然,當時周人南下通道并非只有隨棗走廊,在大別山和桐柏山之間也有一些山谷隘口可以通行。但是,那些山谷隘口供民間通行和小規(guī)模軍事行動尚可,若要發(fā)動大規(guī)模的征討俘金之役,則非走隨棗走廊不可。俘金需要大量的車隊,而這正是狹小的山谷隘口所無法容納的。

第三節(jié) 商周之際的漢東姜姓古國——厲
  一、厲與賴
  “厲”,又作“賴”。《左傳·昭公四年》載楚靈王“滅賴”,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二傳記其事均作“滅厲”,釋云:“滅厲如字,又音賴。”由此看來,古厲、賴同音,可互相通用。
  正由于古代厲與賴可通用,才導(dǎo)致人們對文獻記載“厲”與“賴”的誤釋。其最突出的例證,是對《左傳》所記“厲”、“賴”的曲解。
  在《左傳》中,一次言及“厲”(國),兩次言及“賴”(國)。言及“厲”見于《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》,言及“賴”則先后見于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和《左傳·昭公四年》。按常理講,盡管古代厲、賴可通,但在同一作者的著作中,這種提法還是應(yīng)該有區(qū)別的,也就是說,兩個“賴”應(yīng)為一國,而“厲”則為另一國。假定把兩個“賴”看成兩個不同的國家,這在沒有確鑿證據(jù)的情況下,是難以說通的。至于認為兩個“賴”中有一個“賴”應(yīng)與“厲”為同一國,另一個“賴”別為一國,則更是對古“厲”、“賴”同音互用的片面理解。試想《左傳》既然懂得“厲”、“賴”音同互通,何以有意將一個厲國分別寫作“厲”與“賴”呢?難道作者不明白這樣極易導(dǎo)致兩個“賴”即此通假之“賴”同另一個“賴”混淆嗎?實際上,《左傳》之所以分別作“厲”與“賴”,正是因為作者心目中“厲”自為“厲”、“賴”自為“賴”,而有意加以區(qū)別的。對此,下文還將作進一步的論述。
   
  二、厲國的地望與興亡
  《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》記:“楚人伐徐,徐即諸夏故也。三月,盟于牡丘,尋葵丘之盟,且救徐也。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,諸侯次于匡以待之。……秋,伐厲,以救徐也。”杜預(yù)注:“厲,楚與國,義陽隨縣北有厲鄉(xiāng)。”清人著作如《春秋大事表》、《春秋地理考實》等都贊同杜注,并進而認定此厲即神農(nóng)氏后裔姜姓厲國,其地位于隨州西北20公里之厲山店一帶。顧棟高:《春秋大事表》卷6;江永:《春秋地理考實》卷1 實際上,這種說法有誤。《左傳》已明言齊、曹之師伐厲之前次于“匡”,而匡位于河南睢州(今河南睢縣)西15公里之匡城又是古今學(xué)者比較一致的見解,江永:《春秋地理考實》卷1;楊伯峻:《春秋左傳注·僖公十五年》,中華書局1981年版 那么,齊曹之師由“匡”東南下救淮域徐(舒)而伐之“厲”,理應(yīng)位于近曹、鄰楚北境之地,其地望當不出今河南東部地帶,決不可能是與徐相距甚遠的今隨州北面之厲國。徐少華:《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》,武漢大學(xué)出版社1994年版王夫之《春秋稗疏》已提出質(zhì)疑:“齊桓率八國之兵以伐楚,尚次陘而不深入,安能輕率一曹,越江漢之北而向隨乎?”并認為齊、曹所伐之“厲”當位于《史記》所載老子生地苦縣之厲鄉(xiāng)。王夫之:《春秋稗疏·僖公十五年》 古苦縣在今河南鹿邑縣《元和郡縣志》卷7;《太平寰宇記》卷12;《大清一統(tǒng)志》卷193 老子故里厲鄉(xiāng)在今鹿邑縣東5公里,《大清一統(tǒng)志》卷194 其地恰與齊、曹之師由匡地東南救徐而伐厲的情勢相符。因此厲國與隨州關(guān)系不大,故對其興亡史跡的考證則從略。
  那么,商周時期今隨州境內(nèi)有無一厲國?回答是肯定的。隨州之厲,《左傳》作“賴”。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記:“楚子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”古今學(xué)者大都認為,“賴”,指賴國,也稱厲國,其地位于今湖北隨州市境內(nèi)。楊伯峻先生具體指出其地望在今湖北隨州市東北厲山店。楊伯峻:《春秋左傳注·桓公十三年》,中華書局1981年版 楊氏以為厲國位于隨州市厲山店是正確的,但尚需修正的是厲山店(即今厲山鎮(zhèn))應(yīng)位于隨州市西北20公里,而非隨州東部。這就是有別于河南鹿邑之厲的湖北隨州之厲。隨州之厲國,相傳系厲山氏(即烈山氏)之后所建,姜姓。北宋重和元年(1118年)于今湖北安陸發(fā)現(xiàn)了六件西周初年的銘文銅器,世稱“安州六器”。其中《中觶》銘文曰:“王大省公族于庚,振旅,王錫中馬自〓候四〓,王曰:‘用先。’”據(jù)李學(xué)勤先生考證,“庚”即唐國,其地位于今隨州西北;“〓”即厲國,其地位于今湖北隨州西北。江鴻:《盤龍城與商朝的南土》、《文物》1976年第2期 又西周初年的銅器《太保玉戈》銘文也稱此厲國為周之“南國”諸侯。陳夢家:《西周銅器斷代》(二)、(五),載《考古學(xué)報》1955年第10期和1956年第3期 隨州之厲國西周初年已成為周之侯國,說明它至遲商代末年已經(jīng)立國,并與周王室有著密切的關(guān)系。春秋早期,此厲國又成為楚之與國,因而有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所載“楚子使賴(厲)人追之”事。春秋晚期,楚國為了加強對漢東地區(qū)的控制,以解除北上東擴的后顧之憂,滅掉了這個長期處于楚人卵翼之下的厲國。《左傳·昭公四年》記:“秋七月,楚子以諸侯伐吳,……屈申圍朱方,八月甲申,克之,執(zhí)齊慶封而盡滅其族。……遂以諸侯,……遷賴于鄢。”此“賴”之地望,杜預(yù)無注,或許以為其顯系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之“賴”也未可知。楊伯峻先生以為此“賴”即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所記之“賴”,其地在今湖北隨州厲山鎮(zhèn)。楊伯峻:《春秋左傳注·昭公四年》,中華書局1981年版 此說可從。但是,也有學(xué)者認為此“賴”是《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》所記河南鹿邑之“厲”的南遷,其地位于今河南息縣東北的包倍鎮(zhèn)一帶,決非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所記今隨州境內(nèi)之厲國。徐少華:《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》,武漢大學(xué)出版社1994年版。其理由有二:其一,從《左傳》所載楚滅賴的情形來看,是在東伐吳取朱方、殺齊慶封以后,取山東之曾阝以前的一次行動。這期間,楚及諸侯之師一直在淮河中上游南北地帶活動,從八月申克朱方至“九月取曾阝”,前后只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,若突然由淮域的朱方回師隨棗走廊滅賴,隨即又前往淮北取曾阝,這大幅度地進退往返,在古代交通條件下,豈是一個月時間所能做到的?其二,《左傳》明言楚大夫彭生罷城賴之師于楚之“東國”邊境,說明此“賴”必在淮域。實際上,這兩條質(zhì)疑并不難解釋。對前者,楊伯峻先生注釋已作明確的答復(fù):“(楚)克朱方與滅賴蓋以兩支軍同時進行。以地理言之,會于申,申在今南陽市北。賴在今湖北隨縣稍東而北;若朱方,則在鎮(zhèn)江市南。斷無先克朱方,又回師滅賴,軍旅來往數(shù)千里之理。依地理推測,楚師返郢,今湖北江陵縣北紀南城,可以經(jīng)賴而滅之,然后沿清發(fā)水至今武漢市,循江東下至朱方,則師旅不至過于疲芳。《傳》先敘克朱方,由屈申為帥,而滅賴,則楚子自帥,故知可分為二支軍。”楊伯峻:《春秋左傳注·昭公四年》,中華書局1981年版 楊氏的分析是很合乎情理的。對于后者,也不難回答。《左傳·昭公四年》的原文是這樣的:“(楚)箴尹宜咎城鐘離,啟疆城巢,然丹城州來。東國水,不可以城,彭生罷賴之師。”顯然,《左傳》是在歷數(shù)了楚人城鐘離、巢、州來后,才指出此“東國水,不可以城”。也就是說,鐘離、巢、州來才屬“東國”范圍,故不可筑城。至于彭生罷賴之師,從行文邏輯上看與“東國水,不可以城”沒有必然聯(lián)系。否則,《左傳》何不將賴置于“東國水,不可以城”之前呢?事實上,楚人罷城賴之師的原因,《左傳》已于此前作了解釋。《左傳·昭公四年》記楚大夫申無宇曾針對城賴一事說:“……伐國而克,城竟莫校,王心不違,民其居乎?民之不處,其誰堪之?不堪王命,乃禍亂也。”權(quán)重一時的申無宇把城賴將引起的后果說得如此嚴重,難道不會引起彭生乃至楚王的重視嗎?
   隨州之厲國自從魯昭公四年即公元前538年滅于楚后,就再也沒有音訊了,說明它未能像陳一樣享受復(fù)國的待遇,這大概也是楚人的一種策略吧!


(責任編輯:心安    新聞熱線:0722-33189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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