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州新聞網訊 (通訊員李鑫鑫、李曉紅) “欠了快4年的工資終于結清了!”近日,拿到工資的黃某向檢察官分享著喜悅。
2020年12月,沈某注冊登記的A建筑公司招聘黃某、秦某、尹某等15名工人從事某別墅區外墻油漆、涂料施工,2021年9月,黃某等人施工完畢后離場。隨后,黃某等人多次向沈某催要工資,但沈某以未收到工程款等為由屢屢拖欠薪資。
“他總說自己沒錢,找了他很多次,最后他只給我們打了個欠條。”2023年2月,未收到薪資的黃某等人向人社部門求助。
在人社部門多次協調無果的情況下,同年3月,人社部門對A建筑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立案,沈某拒不配合調查。
經核實,沈某的A建筑公司共拖欠15名工人60萬元,人社部門向A建筑公司下達了《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》。然而,收到行政執法文書的沈某仍未支付。同年5月,人社部門將該線索移交公安機關。
2023年5月,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立案后,沈某及其家人支付了工人工資31.5萬元。2024年7月,沈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移送至曾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“他開著豪車,還在老家建了一棟別墅,名下有兩套房產,怎么就沒錢支付我們的工資呢?那可是大家養家糊口的血汗錢啊!”詢問室里,黃某向檢察官訴說著心中的憤怒。
“我沒有錢,建筑方沒有給我工程款,現在我房子也被抵押了。”面對檢察官的訊問,沈某辯解道。
“經查,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,你名下的A建筑公司有大額資金進賬共計131.56萬元,資金到賬后隨即被轉入你的個人銀行賬戶,截至2023年3月,你名下還有兩處房產。當時明明有錢卻不支付,這就是惡意拖欠。”面對檢察官的質問,沈某最終認識到錯誤。
“是自己的事終歸不可能賴掉,愿意積極籌錢,一定會把欠工人的工資全部還清。”通過檢察官的多次釋法說理,沈某于2025年1月又支付了工人工資10萬元。
經審查,該院認為,沈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15名勞動者報酬,數額較大,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,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。今年4月,曾都區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沈某提起公訴,并督促其繼續支付工人剩余薪資。
最終,沈某在判決前將拖欠工人的60萬元工資全部清償完畢,一場歷時4年的艱難討薪路終究畫上了句號。7月11日,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。